2017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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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14

  核心提示:当前,全国各省城市相继公开了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方案,广州市医保局在致力于建立24小时不间断业务平台的同时,也跟随城市的脚步开始2017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缴纳工作。那么,关于2017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需要知道哪些内容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广州市参保适用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办理医保缴费的时间

  1、一般情况下,缴费时间是2016年9月1日-12月20日

  2、如果是新生儿,需在出生后6个月内(按自然月,含出生当月)

  三、办理医保缴费的渠道

  1、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需在办理参保登记的当月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2、已参保但未申报扣费账户的人员,那么就应该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费账户。同时,民众也可委托银行划账扣费,也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

  3、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

  4、大中专学生及城镇户籍中小学生,主要由所在学校统一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

  四、广州市医保缴费和资助标准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436元/人。

  五、居民医保缴费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应尽快在2016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完成2017年度参保登记和缴费,要是超过期限,将不能参保。

  2、新生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跨2016、2017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这样才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