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择日宣判是何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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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05

  核心提示:如果不是简单的案件,,而且,择日宣判也是诉讼过程中较常遇到的判决状态。那么,没有当庭作出裁判,择日宣判是什么时候宣判?宣判时被告人需要到场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在整理介绍。

  考虑到当事人焦虑的心情和司法效率的提高,择日宣判不会把时间拖得太长,具体得按照不同的案件分情况决定:

  一、一审公诉案件

  一般情况是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最高法批准。

  注意::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符合这两种案件的,一般会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及有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可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法批准。

  三、最高法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