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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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1-23

  核心提示:根据规定,公民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医保。根据重庆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最新标准规定,重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又将要上涨了,个人缴费最高350元,比2016年高70元。具体缴纳标准规定,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一、根据重庆市对外公布的最新消息,2017年重庆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出:一档每人每年140元,二档每人每年350元。2017年具体标准安排如下:

  重庆市城乡居民

  1档的,每人每年140元;

  2档的,每人每年350元。

  这个标准适用于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参保人。2017年7月至9月参保缴费的,一、二档每人每年还将加收财政补助标准。

  相比于2016年,重庆市医保均有所上涨,1档的比去年上涨30元,2档的比去年上涨70元。

  在重庆就读的高校大学生

  1档的,每人每年110元;较今年上涨30元

  2档的,每人每年280元。较今年上涨80元

  这个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参加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相比于2016年,这个标准也有所上涨,在1档的比2016年同样多了30元,但2档的比今年多了80元。

  二、2017年医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缴费时间:2016年9月至12月。但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大学生缴费时间: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三、参保缴费后可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

  2017年3月1日后缴费,9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

  在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在2017年1月、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缴清费用的次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在2017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

  在2016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新生儿独立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其出生之日-2017年12月31日。

  新生儿未独立参保缴费的,可从其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