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如何申报

【标签】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20-12-18

  核心提示:合肥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养老保险。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申报。

  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报

  需提供在职职工工资审批表复印件或财政统发工资表复印件;退(离)休人员退(离)休批复及退(离)休费审批表。

  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花名册》、《合肥市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花名册》。

  (二)变更申报

  缴费单位有人员变动、工资变动等,须于每月20日前申报。

  1、在职人员及基数变更

  (1)在职人员及基数增加:

  参保单位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事业单位编制册、调令及相关证明、工资审批表、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基数变更申报表》。

  (2)在职人员及基数减少

  参保单位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退(离)休人员退(离)休批复及退(离)休费审批表、调动或辞职辞退批文、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退休手续需携带个人档案。

  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基数变更申报表》。

  2、退(离)休人员及基数变更

  (1)退(离)休人员及基数增加

  参保单位需提供1份复印件:退(离)休批复及退(离)休费审批表,并携带个人档案。

  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减及养老金标准变更申报表》。

  (2)退(离)休人员及基数减少

  参保单位需提供1份复印件:退(离)休费增资审批表、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明、销户的户口本。

  填写《合肥市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增减及养老金标准变更申报表》。

  联系电话

  保险一科0551-3536109、3536100

  保险二科0551-3536491、3536150

  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其它说明

  缴费单位有人员变动、工资变动等,须于每月20日前申报。

  法律依据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合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合政办(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