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标签】失业保险

更新时间:2021-03-11

  核心提示:在合肥,失业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属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刷卡申领次月失业保险金。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失业保险金申领 。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城镇户口本人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职、或自动离职的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通过

  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月起,每月任一工作日内凭《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属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刷卡申领次月失业保险金(当月刷卡申领,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每月25日起可凭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银行领取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如发现领取金额有误,可到经办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查询。

  联系电话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3536229

  瑶海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4493232

  庐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699350

  蜀山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5597570

  包河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0551-3357140

  办理地点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

  法律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签领方式的通知》(合劳社秘[2006]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