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标签】加班|工资

更新时间:2019-07-28

  核心内容:东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那么调整后的加班工资也会上涨吗?东莞加班工资是多少?以下就由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东莞市的最低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东莞市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加班工资为: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

  8.68×150%=13.02(元);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200%=17.36(元);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300%=26.04(元)。

  相关法律经验介绍——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包吃包住”的费用包括在最低工资里吗?

  (1)如用人单位把“包吃包住”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则劳动者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亦不受影响。如果将来企业因经营等其他原因需要劳动者承担一定的吃住费用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办理。

  (2)企业已明确劳动者在企业吃住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且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的时候一并扣除的,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假设劳动者领取最低工资1510元/月,吃住费用是210元,双方协商一致该费用在发工资时一并扣除,那么该劳动者领到手的工资是1300元。这种情况并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