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如何申请?

【标签】留学

更新时间:2020-11-23

  核心提示:广州市留学人员申请项目启动费和安家补助费的,需要持有相关材料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服务部办理。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留学回国人员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如何申请。

  办理依据

  广州市政府令1999年第10号;穗人【2000】66号;穗人【2001】86号;穗人办发【2006】11号

  办理条件

  项目启动费: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具备研究项目开发团队和基础,并获市、区属用人单位同意上报申请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家补助费: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在广州市内已有聘用单位且在广州落户的获得国外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办理程序

  项目启动费:由本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交齐有关材料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 ―> 专家组评审 ―> 实地考察―>送市人社局审批―> 通知留学生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取款。

  安家补助费:由本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交齐有关材料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 送市人社局审批―> 通知留学生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取款。

  所需材料项目启动费: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

  2.《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1式2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1份,提纲1份;

  4.载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表》内容的软盘1张(word格式文本);

  5.公司营业执照及验资报告复印件,验看原件。

  安家补助费: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复印件1式2份,交验原件;

  2.,交验原件;

  3.广州市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式2份,交验原件;

  4.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广州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安家费申请表》1式2份,表格请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意见和公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20-83563312

  受理部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服务部

  受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受理时间

  项目启动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安家补助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递送材料→部门审批→中心分管主任审批→人社局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期限

  约一个季度

  备注

  项目启动费:申请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主管部门或本人送申报材料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安家补助费:申请条件是回国后入户广州且在广州市属单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