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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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11

  核心提示:在广州,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职称评审的,首先要网上办理注册申报手续,再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材料。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留学回国人员如何申请办理职称评审。

  办理依据

  广州市政府令1999年第10号;穗人【2001】86号;穗人办发【2006】11号

  办理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必须在广州市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

  3. 在首次申报评审时,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资格条件中“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的具体数量和有关条款的限制,但需提供足以说明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外文材料应提供中文译文);

  4.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条件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办理程序

  先在网上办理注册申报手续-> 本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 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通过评审发证-> 通知取证

  所需材料

  1.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按现行申报要求提供材料(除上述第(三)点提到的一些可不必备的条件材料之外)。具体材料要求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看“专业技术人员→办事指南”栏目;

  2. 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证明;其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证明,或由国内三位及以上同行专家进行专业鉴定;在全球五百强企业的任职证明由我国驻所在国的使领馆出具。

  联系方式

  020-83543096

  受理部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回国服务部

  受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受理时间

  每年8-9月

  资料转递途径

  个人送审→法人单位送审→主管部门审批→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审批

  办理期限

  每年的8月份,具体时间以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当年所发通知为准

  备注

  错过回国当年申报评审的聘任问题:

  对错过回国当年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其所具备的条件和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聘任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下一年度申报评审时获得该职务资格,其取得职务资格的时间可从该单位聘任时算起。

  上述人员此后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我省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政策规定执行,不受户口、国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