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外国投资者居留中国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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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3-28

  核心提示:贵阳市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永久居留需要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而且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贵阳市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

  申请人在申请时无未了结的刑事案件以及需要追究行政违法责任但尚未处理等情形的;在中国无犯罪记录;无其他情节较重或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

、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国家法定传染性疾病且生活能够自理;有其他疾患生活不能自理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

  三、无犯罪记录。

  申请人在境外的主要生活地以及在我国国内均没有犯罪行为的记录。“主要生活地”是指连续居留2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

  四、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个人在我国国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既包括以人民币、美元等现金形式投资,也包括以技术、专利以及设备等形式投资,不包括个人从事房屋、股票、有价债券买卖、交易等投资活动。

  “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是指申请时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内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指实际已到位的资金)合计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对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规定标准如下:

  1、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2、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3、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4、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纳税记录良好”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已全部缴纳规定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