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怎么办理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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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20

  核心提示: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备案并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合同文本等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

  一、名称: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

  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合同文本一式四份。

  3、已经授权的专利,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一份。

  已经申请尚未授权的专利,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5、非职务发明的,应提交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合同登记备案程序:

  1、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备案。

  2、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备案,并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合同审核专用章",核发登记备案证明。

  4、经市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需要办理变更、解除的,应当在30日内向市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

  四、登记备案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五、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第十五条 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

,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

,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