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港澳台中国公民收养须提供哪些材料?

【标签】收养

更新时间:2020-09-30

  核心提示:在深圳,华侨港澳台中国公民要收养孩子必须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护照复印件等材料。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在深圳,华侨港澳台中国公民收养须提供的材料。

  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居住在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居住在未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申请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护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已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原件1份)。

  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1.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1.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台湾居民

  1.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验原件);

  3.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除上述材料以外,收养人还应当提交单人相片2张,被收养人二寸彩色照片2张,生活照1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影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