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

【标签】婚姻登记

更新时间:2019-07-03

  核心提示:在东莞市,居民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和离婚证,可以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东莞居民如何补领婚姻登记证。

  办理条件: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所需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集体户口的还需带首页复印件);

  (2)3张大2寸(长宽6cm×4cm)的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结婚证)或各提交2张2寸(长宽3.5 cm×4.5cm)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红底或蓝底)(补领离婚证);

  (3)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1、结婚证在婚姻状况持续期间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2、离婚证在婚姻状况持续期间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监督电话:22832532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1、

  2、《婚姻登记条例》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5、《关于规范我省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