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购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标签】经济适用房

更新时间:2021-01-13

  核心提示: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符合须有北京市城镇户口、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家庭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等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知识内容。

  一、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的条件: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购经济适用房需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