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与香港居民怎么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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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23

  核心提示:惠州市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并到内地居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 内地居民办理应当提交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香港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三、结婚登记的办理程序

  1、初审。

  查验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请当事人阅读《结婚登记告知单》,并签字。

  2、受理。

  确认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规范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摁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3、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证。经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