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与港澳台居民怎么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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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6-04

  核心提示:武汉市居民与港澳台居民结婚需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并出具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结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办理结婚登记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1)本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申请人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六个月)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

  2、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5、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四、办理机构

  武汉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