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怎么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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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4-29

  核心提示:武汉市办理房屋预告登记需提交申请表、抵押合同、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武汉市房屋登记申请表》(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2、抵押合同;

  3、主债权合同;

  4、预告登记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6、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7、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8、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9、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公司章程;

  12、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意见及职代会决议;

  13、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14、注销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

  15、其他必要材料。

  二、收件处理

  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受理审查申请资料,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并经询问确认后,出具收件凭证。

  三、审查内容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3、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4、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5、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结果

  1、同意:记载于登记簿,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或出具登记审查意见;

  2、不同意:出具不予登记审查意见,附具理由。

  六、送达

  申请人在发证窗口领取证书(注销登记的,注销证明存档)

  七、特别事项说明

  1、该事项包括预购商品房抵押权和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2、《武汉市房屋登记申请表》(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可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办事大厅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