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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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2-09

  核心提示: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那么,误工费要怎么确定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误工时间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情况就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

  这种情形的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二、关于收入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1)产业分类标准;

  (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3)以省、自治区、。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