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标签】继承|房产登记

更新时间:2019-08-27

  核心提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都必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房地产不能依法办理转移登记,不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以及当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发生侵害,或其使用发生变化时,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那么,继承下来的房产不去办理过户登记的也会受一样的限制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继承法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物权法又规定了,按照继承法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具体的法律依据是: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