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带薪年假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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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1-19

  核心提示:劳动者都听过带薪年假吧?法律上对带薪年假的定义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那么我们休带薪年假要注意什么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带薪年假如何休

  带薪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哪些人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吗

  带薪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两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不能休年休假的补偿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带薪年休假,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休的,或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但应该保证每两年安排一次带薪年休假。对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工作人员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经单位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按规定发放应休未休假补贴。

  未休假补贴工资这么算

  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工作人员扣减正常日工资收入后,再按200%支付。

  公式1: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公式2: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式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