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需跟员工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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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1-13

  核心提示:现在,加班已经变成工作新常态。本来是简单的朝九晚五的生活,加了班就变得毫无规律,难免让人身心疲倦,长此以往不仅不会提高工作进度,反而影响效率。既然常态化的加班能够带出这么深的影响,那么,公司在要求加班的时候,需要跟员工们协商吗?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1、公司加班需要跟公司员工事先协商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除了法律规定的必须加班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公司安排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我国《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所以说,公司要求要加班需要事先跟员工协商,要是员工不同意的,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

  2、怀孕、哺乳期女职工加班禁止加班

  为了保障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是绝对禁止对其加班的。如果女职工自己自愿的,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也是违法的。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第2款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该法第9条又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公司未跟员工协商加班可投诉

  (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1233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