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受伤算工伤吗?

【标签】退休人员|工伤

更新时间:2020-05-29

  核心提示: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受伤算工伤吗?退休人员再造业,与用人单位事实上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只能构成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对退休人员所受到的伤害应按人身损害予以赔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2010年9月14日,,其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即对于退休人员再就业的,相关规定已明确,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与其之间不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受到事故伤害时不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但双方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由此可知,退休人员再就业时受伤不属于工伤。因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受到的伤害不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