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来电”可构成侵权

【标签】人身权

更新时间:2020-02-28

  核心提示:“鬼来电”可构成侵权。倘若受害者因为接听“鬼来电”电话受到惊吓致使身体出现异样,或者死亡的,还将会升级为刑事犯罪。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鬼来电”可构成侵权

  “鬼来电”的电话的表现形式往往是如果接通该号码,电话里会传出“婴儿哭泣”、“女人尖叫”等怪声,但回拨过去,却显示为空号。

  如果实施恶作剧的当事人只是针对单个人进行骚扰的,一旦骚扰情节严重就会触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倘若受害者因为接听电话受到惊吓致使身体出现异样,或者死亡的,还将会升级为刑事犯罪。

  二、法律如何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骚扰人因为骚扰电话里面的“鬼声”受到严重惊吓,致使身体、精神上出现问题,甚至死亡的,骚扰电话的实施者视情节还可能会触犯刑法,类似的罪名有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倘若骚扰电话实施者不是针对个人来骚扰的,而是无目的性,或者是针对一批人进行骚扰,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目前来看还达不到恐民的级别,“散布恐怖信息”指的是具体的信息,有具体的事件,日前“鬼来电”本身不能被定性为恐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