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伤人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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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3-14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孩子闯祸,这“祸”该由谁来补呢?没有跟孩子共同居住的一方是否就能以没有共同居住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呢?孩子致损的责任该如何分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夫妻离婚后,孩子侵害他人,导致他人损害的,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有困难的,也可以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对方不能以离婚为理由拒绝承担。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以离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因此即使父母双方离婚,父母对孩子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时,父母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单独承担责任出现困难的时候,可以要求另一方共同向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延伸阅读:

  《侵权责任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