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谁的责任?

【标签】侵权

更新时间:2020-03-29

  核心提示: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谁的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下面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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