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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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12

  核心提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时间的不同,明确了财产保全的两种方式,就是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那么,诉前财产保全跟诉中财产保全有哪些区别呢?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那么,根据两者的概念,主要的区别是:

  1.主体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

  诉讼中财产保全:原则上是申请人,

  2.时间

  诉前财产保全:起诉前

  诉中财产保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

  3.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会被驳回申请

  诉中财产保全: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后所需负担的担保费用: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