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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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7-04

  核心提示:开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可分为市内就医、转诊转院、急诊急救等方式,就医材料备齐后交社区(或学校)医疗保险专管员,于每月15—20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保险就医的知识内容。

  一、市内就医

  1、参保居民持医疗保险就医卡、IC卡

  2、门诊:医保窗口交费或刷卡

  3、定点医院就医

  4、住院:医保窗口办理住院手续

  5、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及经批准的门诊重症慢性病费用,符合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帐,医疗保险中心定期与定点医院结算。

  二、转诊转院

  1、市内转诊转院:参保居民所住医院经治医师开出转诊单,持转诊单到该医院医保科办理手续。由低级别医院转往高级别医院的,由参保居民补齐起付线差额;由高级别医院转往低级别医院的,不退起付线差额。转诊手续三日内有效。

  2、市外转诊转院:由我市三级或二级专科医院主治医师填写“开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主管院长、医保科长签字→市医保中心备案→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就医结束按我市规定报销。

  三、急诊急救

  参保居民因急诊急救不能到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社区(或学校)医疗保险专管员向市医保中心备案,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就医结束按规定报销。

  四、现金报销

  1、参保居民未发卡期间和经批准的转诊转院就医费用给予现金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就医卡、IC卡、出院证明、发票;

  (2)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证、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并加盖该院印章;

  (3)出院结算清单汇总单(一日清单无效);

  除以上资料外,转诊转院病人还需提供转诊转院介绍信;急诊急救病人还需提供急诊急救的门诊病历和备案单。

  2、以上材料备齐后交社区(或学校)医疗保险专管员,于每月15—20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