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

【标签】劳动

更新时间:2019-05-25

  核心提示:在合肥,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备案手续。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解答合肥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

  一、政策法规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市政府88号令)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二、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办理要求

  1.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备案手续;

  2.失业人员档案传递时,应由单位派专人送达,失业人员本人不得自带转递。

  四、提供材料

  1.解聘人员档案;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具体情况页);

  4.如批量办理,请附带U盘拷贝失业职工信息采集表;

  五、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即办。

  六、办理地点

  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管理中心1、2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

  0551-6353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