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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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8-30

  核心提示:在合肥,小孩子出生后,其父母应该要在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合肥市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办理条件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所需材料

  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

  每证收取证书工本费4元

  办理地点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 益民街15号 联系电话:62318390

  庐阳区妇幼保健站 红星路105号 联系电话:62618895

  蜀山区妇幼保健站 合作化南路118号 联系电话:65134915

  包河区妇幼保健站 东流东路18号 联系电话:63417323

  瑶海区妇幼保健站 长江东路1171号 联系电话:64293342

  高新区妇幼保健站 长江西路671号 联系电话:65314897

  新站区妇幼保健站 站西路宝文国际 联系电话:64226934

  花园S109-110号

  经济开发区卫管中心 天门路16号 联系电话:6385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