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报?

【标签】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20-08-22

  核心提示:海口市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需经申请、受理、核实、复核、审批等程序,并提交住院发票、住院病历证明、身份证、出生证、生育证等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的流程:

  1、单位参保缴费

  2、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单位或个人申请、提交生育报销凭证

  3、工伤生育保险科受理

  4、生育保险专管员核实

  5、审核人复核

  6、基金科审核

  7、领导审批

  8、基金科将生育保险待遇转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参保单位或个人帐户。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生育医疗费用拨付:每月底前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保科将参保人员生育费用等相关材料送生育保险业务员。)

  二、审批期限:

  生育保险专管员受理,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定,输入电脑存档,打印进帐单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送科长复核,交基金科审核,由基金科送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基金科在2个工作日内核拨生育保险待遇给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自申请自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单位或申请人。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需要提供材料:

  (一)生产需要提供如下:

  1、住院发票及产前检查发票(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疾病证明);

  3、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4、孕期保健手册检查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男方参保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6、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或出生婴儿死亡证明。

  7、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院(门诊)费用明细电脑清单;

  9、生育津贴申请表。

  (二)人流、引产和上环(取环)及计划生育手术等需要提供材料:

  1、发票(尿检、B超、手术,发票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3、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单位帐号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5、手术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6、生育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