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重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9-08-06 10:51:15


  核心内容:本文将为您重点解读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如《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怎样的;《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管理办法》关于道路临时停放的车辆种类和关于停车泊位的调整等重点条款解读。编辑将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九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深圳的路边临时停车收费工作正式启动,将对市民生活带来深远影响。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2003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仅20万辆,2013年已突破260万辆,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日渐增大。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市目前在交警部门备案的停车位约为100万个,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市自2007年起先后设置了近2万个免费道路停车位,但由于是免费且不限时停放,造成部分停车位被长时间占用,不符合设置路边临时停车位以方便市民临时停车的初衷。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运用经济手段调控机动车的使用,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在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可以在路边设置临时停车位,实行用者付费,减少市民对机动车的使用,并授权市政府另行制定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及收费的具体办法。

  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同时也为了落实2012年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提出的“规划建设4.5万个路内停车位,研究制定收费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路内停车管理”的要求,2012年5月,市交通运输委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送审稿)》,。、新区管委会、市纪委及市政府直属部门等40多家单位意见,并通过网络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13年12月28日,市交通运输委还专门就道路停车收费政策举行了听证会,就市民关心的收费标准、收费模式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说明。经过一年多的论证完善,《管理办法》最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计六章37条,分为总则、道路停车设施规划和设置、道路停车收费、道路停车设施使用管理、服务规范、法律责任等章节。《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道路临时停车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停车及道路停车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并依法查处《管理办法》规定的道路停车违法行为。市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第三条)

  二是明确了道路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包括规划设置道路停车设施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负责道路停车泊位内的停车秩序管理、收取停车位使用费等,并根据交通、交警部门的委托,实施道路停车日常管理,以及与道路停车违法行为相关的行政处罚。(第四条)

  三是明确了停车泊位施划和调整的程序,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全市及片区道路交通状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道路实际情况,制定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向社会公布(第七条)。规划方案在道路停车设施规划设置点所在社区公示十日,并同步通过问卷调查、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第九条)同时也规定,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停车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和社会公众意见,适时增加或者撤除道路停车位。(第十条)

  四是明确占用道路资源停车付费制度,使用道路停车设施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以收费标准确定的缴费时间单位计算费用;不足一个缴费时间单位的,按照一个缴费时间单位计算。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上缴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交通拥堵、交通科技创新等工作,其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五是加强了对道路停车秩序和停车行为的规范,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未按照规定启动缴费程序的、未按照停车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等情形,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关于违反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第三十条)

  三、《管理办法》重点条款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