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 隐患大于便利

发布时间:2019-08-06 22:42:15


  夜里开车用远光灯,司机能够获得较好的视野,但是这一便利不是任何情况都能用的。如果滥用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其实远远大于便利。

  前日20时,泉州市区东云路发现,该路段光线较暗,10分钟内有31辆汽车经过,其中14辆开着远光灯,只有5辆在遇到交会车时主动变换成近光灯,其余都是径直开过。

  泉秀街一路上虽然路灯光线较为明亮,但开着远光灯的车辆并不少,其中有部分车子的远光灯还经过改装,射出的光异常刺眼,当它们从对面驶过时,记者眼前顿时一片白茫茫,只好放慢车速,同时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对方切换近灯,但对方无动于衷,仍旧“晃你没商量”。

  另一路乘坐出租车体验的记者,在市区多个路段也遭遇了许多开着远光灯的车。“市区光线这么好,开远光灯晃得人眼花,很容易引发事故。”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现在机动车越来越多,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很常见。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时说,有的司机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开了远光灯但在行驶过程中忘记在需要的时候调换为近光灯;有的怀着炫耀的心理,想让别人羡慕自己的车子好;有的是抱着以牙还牙的心态,你用远光灯晃我,我也开远光灯“回敬”你;有的甚至是怀着报复心理,一些车主受到别人开远光灯的刺激,就让别人也尝尝被远光灯晃的感觉。

  “不管是什么情况,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会让对面司机或骑车人眼睛出现瞬间盲区,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的,交警部门按规定将处以100元罚款,并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