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离婚起诉审判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2 02:44:15


  夫妻中的一方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离婚的,如果要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必须要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后才能提起,且必须有新的证据,那么二次离婚起诉审判的期限是多长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二次离婚起诉审判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的时间: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1、,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二、第二次不判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然在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第二、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最常见的一种。因为很多人对离婚起诉书不重视,,三言两语,笼统的一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无法共同生活”,没有或者无法提供证据,也没有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现状。对于这样的起诉书,。

  第三、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出现又没有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

  第四、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出现这种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态度的转变造出的后果。因为,很多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变得犹豫不决,这种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据。

  第五、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这是对军婚的特殊保护措施。与军人离婚,必须要军人同意才能离,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军人自己同意离婚,。

  第六、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七、大多数初次诉讼,。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些时候,虽然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证据,法官为了省事,依然判决不准离婚。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1、若第一次起诉后,,开庭审判,最后出具了判决书,那么第二次起诉时,。

  2、,仍应按照一审的程序进行,应当分析第一次未获离婚判决的原因,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婚姻关系的两人感情破裂。

  3、在判决不予离婚以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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