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的婚姻案件管辖权

发布时间:2019-08-29 08:13:15


  如果夫妻,另一方也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服刑的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那么服刑期间的婚姻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服刑期间的婚姻案件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起诉离婚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的话,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这时候,。

  二、怎么与服刑人员离婚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

  (一)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协议离婚,不过操作难度较大。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夫妻双方到场。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导致其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由狱警押陪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本人觉得这种方式是很难实现的。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除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外,还有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作为服刑人员,不能出狱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

  (二)通过诉讼方式与服刑人员离婚更加易于操作。

  1、管辖:法律专门规定,服刑人员的配偶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时,。

  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后,根据情况,,,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这样比较实际,也更加便于操作。

  2、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因一方劳改对方提出离婚的,应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原则下,考虑有利于劳改人员的改造,以及刑期长短和罪行的性质等情况,予以处理。对结婚时间较长,生有子女、夫妻感情较好,刑期不长的,应尽量做和好工作,经调解无效,也可判决不准离婚。

  三、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四)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服刑期间的婚姻案件管辖权的相关内容。综上,与服刑期人员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合诉讼解除两种途径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