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调解书生效需满足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5 06:27:15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要诉讼离婚的,按照规定法庭在开庭之前必须要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当中的,双反经调解后需要签订调解书,那么离婚诉讼调解书生效需满足的条件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离婚诉讼调解书生效需满足的条件

  离婚诉讼调解书生效的条件就是双方签收了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生效时间取决于双方签收的时间。调解书在双方签收的日期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不是同时签收的,则以后签收者的签收日期为生效日期。

  注意:,对此根本不用在意;事实上,。

  二、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把握哪些问题?

  1、,。

  2、离婚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对于不能出庭的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可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调解。

  3、一般情况下,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除了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同对方协商外,对于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应以判决方式进行。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4、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而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5、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仅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调解中已分割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立案审理,如涉及未做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有什么用

  首先是可以结束诉讼程序

,,结束了诉讼程序。,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其实是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最后是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离婚调解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有一方后悔了,也就是夫妻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以后有一方后悔了,离婚调解书也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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