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并非婚姻 共同财产仍应分割

发布时间:2019-08-22 06:05:15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案件遵循的原则,也是律师、法律工作者应该遵循的原则。可是,有的法律工作者收了当事人的代理费,为迎合当事人心理,违背法律原则与精神,违背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乱表态,乱承若,乱宣传。从而误导当事人,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裁定,甚至抗拒执行。最终导致当事人被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九九八年二月,,后在住所地街上盖起了一幢价值30余万元的房屋。二00六年三月,,在家另觅新欢。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共有财产。诉讼中,:非法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不应分割。受焦某错误观点的误导,。经过审理,:,。。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履行完毕。

,判决书生效后,,不自觉履行。无奈之下,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实施了抗拒执行的行为,打伤执行干警。为此,。

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理所当然。法律工作者,在从事法律服务时,要正确引导当事人,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