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期间财产AA制离婚时个人财产各自所有

发布时间:2020-02-29 19:49:15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独立支配各自工资收入,独立负担各自生活开支,购房、装修等共同生活必需费用双方平摊。离婚时,,双方对财产收入、支出约定AA制,离婚时财产分配遵循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

   2002年,林先生和马女士经人介绍认识结婚。由于双方在婚前都有自己的子女,婚后双方经济收入及支配各自独立,各花各的钱,甚至亲朋好友结婚时也会收到分别来自林先生和马女士的两份礼金。2003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价值24万余元的商品房,双方各出7万元缴清首付款,余款由马女士以自己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双方分摊还款义务。

   2006年3月,,以林先生经常对其打骂、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

   ,判决离婚。在财产的分配上,,婚后双方在财产收入上各自支配、个人支出各自承担,共同支出也是平均分摊,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以及用个人财产购置的生活用品、家具等归各自所有。

   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装修的房屋,,根据双方现有住房情况和照顾离婚无过错一方的原则,马女士享有所有权并补偿林先生支出的购房、装修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