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遇协议“净身出户”无权要求再分房产

发布时间:2019-08-08 14:02:15


接听时间:26日上午10:00-11:30

  在线律师:陈卫东(江苏金大律师事务所

  周女士:我于2007年12月因前夫有婚外情与其离婚,作为过错方,他很愧疚,主动将我们共有的房子让给我,并在离婚协议中做了约定。现在他跟第三者结婚了,在后者怂恿下,他向我提出重新分割房子,不分割的话就要补贴他钱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陈律师:他请求重新分割房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高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你所言,你前夫自愿将房子给你,并且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该协议对你们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邢先生:上个月,我和家人到一家餐馆吃饭。其间我父亲去洗手间时因地面上有水滑倒,摔成了骨折。为此,我父亲住院一周,花去医疗费10000余元。我到该饭店索要医疗费,饭店老板认为店里已经贴了警示标语,尽到了提醒义务,因此拒绝赔偿医疗费。请问,我们能通过诉讼要到医疗费吗?

  陈律师: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饭店老板以饭店已经贴了警示标语免除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们胜诉的几率很大。

  刘先生:我租用某公司的产权房经营一家旅店。上个月,该公司决定出卖该房,我想购买,便跟他们谈好价格并交纳定金,但就在我筹款时,该公司偷偷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请问我可以通过诉讼要回房子吗?

  陈律师:该公司的行为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房子还没有过户,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果房子已过户,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陈珊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