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签字自己的房子也卖不掉

发布时间:2020-03-18 18:12:15


  晨报讯2006年,家住姜家园的王军、刘萍夫妇离婚,离婚协议规定两人共同生活期间买的只挂了王军名字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刘萍所有,可最近刘萍要卖房子,这得要前夫签名,前夫王军就是不肯去签个字,导致刘萍交易房子的计划落空,为此曾经的夫妻大吵了几架。

  吵架夫妻最终离婚

  “当时离婚的时候,他是主动把这套房子让给我的,可现在我要卖房子筹钱做生意,他却故意不来签字,属于我的房子卖不了,我这才找他吵架的!”近日,热河南路街道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刘萍委屈地道出事情的起因。

  据刘萍介绍,8年前,大学毕业后不久,她就跟王军结了婚,婚后还给王军生了个儿子,夫妻两个拼命工作挣钱,加上各自家里的资助,四年后就买下了姜家园的这套60平方米的二手房

  “房子买好后,产权证都是他去办理的,可拿回来一看上面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当时我也没在意,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他的不就是我的吗!”刘萍称。

  后来,王军辞职自己做起了小老板,生意做得还可以,腰包鼓了,他对刘萍的态度也不一样了,到了家里就对她吆三喝四。“我实在受不了他对我的态度,就跟他吵架,三天两头吵,夫妻感情也吵没了,2006年我们就离婚了!”

  前妻卖房遇到障碍

  离婚时,刘萍要带着儿子生活,王军勉强同意了,将房子留给了他们母子住。同时,两人的离婚协议中规定,产权在王军名下的这套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刘萍所有。

  最近,刘萍正在筹集资金,自己也准备做生意了,她就想把房子卖掉,带着儿子住到娘家去。可当她和买主拿着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契约等到房产部门办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必须要王军亲自到场签字,不然房子过户的手续是无法办理的。

  没办法,刘萍找到王军帮忙,可王军一听她要卖房子,怎么都不肯去现场签字,刘萍这一次的卖房以失败告终。之后,她多次要求王军协助她卖房,王军死活不同意,为此,刘萍很生气,跟他大吵几次。

  “卖了房,我儿子住哪里,跟她住娘家去肯定不好,这个字我不能签!”王军称。“外公、外婆很喜欢他,哪里会亏待他,住到那去他会得到更多照顾!”刘萍解释。

  “你别说了,这个字我不能签,你怎么说都没用!”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劝说,王军始终不松口。刘萍表示,实在没有办法的话,她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律师说法:前夫有配合的义务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签订实际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既然房子已经归刘萍所有了,那她就有处分权,王军应积极配合刘萍处置房屋,否则刘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黎化尧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