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妻子闹离婚盯着丈夫“算断费”

发布时间:2019-08-16 14:12:15


  二婚妻子闹离婚

  盯着丈夫“算断费”

  本报讯 (记者 金文兵) 丈夫所在的企业破产后,他的再婚妻子要跟他离婚,却盯着他在单位里所拿的的8万元“算断费”,要求分割。

  据悉,2007年初,武汉男子张师傅与余女士再婚。今年上半年,张师傅供职的单位因经营不善,,单位向张师傅支付了8万元破产安置补偿费。

  下岗后,一直找不到新的工作,张师傅情绪非常低落,夫妻之间由此时常吵闹。余女士提出离婚,但要求对这8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张师傅觉得,这笔钱是自己多年在单位辛苦工作所得的一点点“补偿”,这应视为他与余女士再婚前的个人收入。

  昨日,湖北金卫律师所关欣律师帮他分析,从情理上看,破产安置补偿费既是企业破产后对其职工多年工作的一种“前期补偿”,也是对职工今后生活的“预付金”。从此种层面讲,把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确有些不近人情。

  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

  考虑到上述两点,再结合他们结婚时间较短的情形,这笔钱在分割时应向张师傅有所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