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生条例审议 婚假拟延至13天

发布时间:2020-06-08 07:55:15


  3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贵阳开幕,会议提请审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贵州新计生条例拟在生育政策、婚假生育假、奖励扶助政策方面进行调整。

  草案中明确取消因晚婚晚育延长的婚假和生育假。生育夫妻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拟增加产假60天,男方也享受15天的陪产假。草案将在3月31日下午举行的常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如果获得通过,我省婚产假新规将有望很快落地。

  新计生条例3月31日表决

  根据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面二孩政策已在全国同步实施,但各省(市、区)生育政策的调整、婚产假的确定、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避孕节育措施的选择等重大问题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规规定。

  2015年11月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成了起草小组,开展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在广泛征求了意见后,经2016年2月23日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形成《条例修正案(草案)》。

  针对最基本的全面二孩政策,《条例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二条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现行生育政策中关于独生子女政策下再生育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条例修正案(草案)》在昨日上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将在3月31日下午举行表决,如果获得通过,贵州婚产假新规将有望很快落地。

  婚假:13天 产假:158天

  据了解,为了适应政策调整,将政策导向从鼓励晚婚晚育向鼓励按政策生育转变,《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取消了因晚婚晚育延长的婚假和生育假。

  《条例修正案(草案)》中提到,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而在此前贵州省婚假最长13天,但只有晚婚的人可享受。按照《条例修正案(草案)》,晚婚假取消后,所有结婚的人均可享受13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