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施行近一月效果如何

发布时间:2019-08-12 22:38:15


  囿于“法不入家门”传统禁锢,对于家庭暴力,过去多以“家务事”一语掩盖。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近一个月,能在多大程度上打破禁锢,到底效果几何?

  “在3月1日发布了北京市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我们对双方进行了回访,现在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实施家暴行为,法律效果不错。”3月25日,当《法制日报》记者询问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情况时,。

  “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了更为多样的救济途径,使我国的法律体系变得更加完善。”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意义重大。

  “为了使法律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对反家暴一线公安民警进行指导。司法解释,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细化。”李明舜建议。

  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关注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布,。

  “反家庭暴力法在3月1日出台后,马上就有了第一个案例,一位61岁的妇女因为长期遭受家暴,,。,大会发言人傅莹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关于反家庭暴力法的提问时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一、禁止被申请人赵某对申请人谷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被申请人谷某……”3月1日下午,。

  据了解,年过六旬的谷某自结婚以来因为赵某“重男轻女”等观念,遭受家庭暴力30多年,在去年8月曾经被殴打致伤,经医院诊断为“鼻外伤、鼻出血”。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法官认为谷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随即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继续殴打并骚扰谷某,如有违反,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受到刑事制裁。

,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执行;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或者拘留。。

  肖婧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申请人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的现实危险时,。

  值得注意的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只要发出,即便遭到拒收,仍然生效。

  3月2日,,但在3日上午送给被申请人时,对方采取关机和拒绝开门的方式拒收,工作人员只好把裁定文书张贴在了铁门上。,虽然被申请人拒绝接收裁定文书,但并不影响保护令生效。

  韩玉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设置,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事前预防,这种制度的作用比较明显。

  “去年我们曾出过一份离婚诉讼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回访中也发现被申请人没有对申请人有殴打等形式的家暴行为。”韩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试点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果非常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