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发布时间:2019-08-14 21:29:15


  核心内容: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一方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子女支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在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应该要支付多少?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我国平均每天约有5000对夫妻离婚,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应负担一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那么支付抚养费标准、数额以及期限等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抚养费的标准和数额

  【案例】

  李某和徐某是通过网络认识继而恋爱的,两人结婚不久有了儿子胖胖,但因家庭矛盾不断,胖胖3岁时,两人协议离婚,胖胖由徐某抚养,李某需支付胖胖的抚养费。但就支付多少抚养费,两人意见不同。徐某认为,他抚养孩子,李某作为女方要承担孩子的大部分抚养费。而李某认为,自己目前没有工作,收入有限,只能承担很小部分抚养费。

  【说法】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确定抚养费也有一定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而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就本案情况分析,李某没有工作,收入有限,可以暂时适当降低承担比例,如以后她有了稳定收入,还是要按法律规定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案例】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很多人的看法不同,有人认为,既然是抚养费就需要支付到孩子成年,也有人认为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个问题也困扰着黄某。黄某11年前因感情不和和妻子肖某协议离婚,6岁的婚生女儿悦悦由肖某抚养,黄某每年支付5000元的抚养费,但当时没有注明支付到何时为止。现在,悦悦已毕业在一个单位工作,收入稳定。黄某不知道能否停止给付悦悦抚养费。

  【说法】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原则上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也有一些例外,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案例中的悦悦已经超过16周岁了,并且有了稳定收入,可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那么黄某就可以停止给付她抚养费。当然,法律还有特殊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子女虽然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这些规定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约定后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案例】

  2010年,柯某和孙某协议离婚,他们的婚生子女笑笑和乐乐分别由两人抚养,双方互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2013年秋天,乐乐右腿骨折,住院花去医药费近3万元,孙某无力承担,遂向柯某提出,要求他承担乐乐2万元的医药费。但是,柯某认为两人当时协议离婚时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女子,互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现在孙某提出这样的要求,违背约定,不能接受这个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