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强、龚某娟等人合同诈骗案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9-08-12 04:55:15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人 民 法 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0)深罗法刑一初字第1210号

  被告人王X 强,化名,王强,男1972年5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2301720524XXXX,汉族,广东罗定人,中专文化程度,住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XX号。因本案,2009年11月12日被羁押,同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被告人龚X 娟,化名,龚丽娟、COCO,女,1975年10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3262619751017XXXX,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浙江省宁波市人,住浙江省宁波市X州区邱隘镇渔金村3组XX号。因本案,2009年11月14日被羁押,同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辩护人钟某军,广东X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周X 妹,化名:周梅,女,1981年9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18811981093XXXX,汉族,广东省英德市人,初中文化程度,住广东省英德市石灰铺镇下周XX。因本案,2009年11月12日被羁押,同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被告人张娇,化名:张一然、安娜、ANAN,女,1990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61232219900305XXXX,汉族,陕西省城固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往陕西省城固县桔园镇杨西营 XXX号。因本案,2009年11月12日被羁押,同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辩护人何X,广东广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莫X,化名:TIN,男,1969年1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282419690112XXXX,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广东省怀集县人,住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城东十六队XX号。因本案,2009年11月14日被羁押,同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深罗检刑诉(2010)1298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X强、龚X娟、周X妹、张X、莫X犯诈骗罪,于2010年8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庆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