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八年蓬勃发展:盼望监管政策给予更多呵护

发布时间:2021-02-28 20:16:15



  《信托法》颁布八周年以来,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在实践中建立起有竞争力的核心业务和良好声誉,拥有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产品线最丰富的阳光私募证券信托平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蒋伟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信托公司要根据机构投资者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提供传统银行业务范围之外的一站式的金融解决方案。

  八年蓬勃发展

  本报:信托业在过去八年内经历了跌宕起伏,信托公司也不断壮大,您如何看待信托业取得的成绩。

  蒋:在中国的金融行业中,信托业起步较早,1978年就成立了第一家信托公司,但是这几年才有较迅猛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在《信托法》颁布之前,国内信托公司没有自己的核心业务。信托公司成立之初没有理解“信托”一词的经济和法律含义,也未能确立符合“信托”定位的有竞争力的业务。我们认为,八年前《信托法》生逢其时,给信托业以明确的指引和规范,为这几年信托业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本报:如何看待信托公司核心业务,在银证保信四大金融行业中,信托业的定位和竞争优势在哪里?

  蒋:《信托法》明确规定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应严格遵循“按照委托人的意思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投资者利益进行保护。目前看来优秀的信托公司具有两大优势,包括良好的信誉优势和投资管理能力,信托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个人理财需求及企业投融资瓶颈,业务涵盖银行、证券、基金等多个领域,是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的最佳实体,也是金融创新的最佳载体。

  依靠信托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和资金运用方面的灵活性,信托公司可以享有一些“特许”业务,比如拓展实业经济领域的资金信托业务,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国有资产信托业务,全面介入证券领域的资金信托业务,在更大范围开展基金业务等。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居民理财需求,按不同风险偏好和需要提供理财产品;也可以根据机构投资者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提供传统银行业务范围之外的一站式的金融解决方案。

  本报:您如何评判信托公司的信用和投资管理能力?

  蒋:由于信托业务存在广泛的外部性,因此信托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内部管理显得极其重要。为此,信托公司要建立一套防范风险、透明的决策规则和执行程序;普及信托思想、建立有利于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的理念;针对金融市场品种不足的特点,设计周密、稳健的投资计划,以满足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对风险规避的需求。

  盼望政策呵护

  本报:?

  蒋:我认为《信托法》给了信托行业好的发展空间,由于资产管理业务不可能是信托公司的专属业务,、连续和完整,配套政策能够尽早出台,为资产管理业务良性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信托公司也要增强行业自律,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长期稳定的投资管理能力,把信誉放在至关重要地位,实实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要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不能因为追求短期的业绩,而忽视风险和投资者利益,而是提供长期资产服务和合作。

  本报:随着金融市场出现的动荡和危机,未来华润信托的市场定位和业务重点将放在哪些方面?

  蒋:针对个人投资者,华润信托旗下产品线齐全,涉及各个投资领域和不同层次投资风险,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客户提供证券投资信托、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等产品,为稳健型客户提供风险收益适中的信托产品。针对机构投资者,华润信托利用金融创新和信托工具等多方面优势,为企业提供融资类、投资类以及投行业务等多种金融解决方案,可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改善负债比例、扩大融资渠道,能够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