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金融产品的现状思考与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7 20:25:15



(一)债权类能源金融产品

1.贷款类金融产品使用现状

在间接融资格局中,银行信用是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内蒙古能源企业的融资渠道仍处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格局中。内蒙古能源企业的间接融资是以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所提供的商业信贷。其中,在电力企业贷款中,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共提供173亿元的贷款,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共提供521.9亿元的贷款,股份制商业银行共提供22亿元的贷款,2007年继续加大对电力企业的扶持,其中政策性银行提供了184亿,比上一年多增了9亿元,四大商业银行提供了600.6亿元,比上一年多增了78.7亿元,增幅达13.1%;在煤炭企业贷款中,2006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共提供125.5亿元的贷款,票据贴现11亿元,表内信贷业务136.5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共提供3.3亿元的贷款。2007年的贷款余额有所加大,其中,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达到近200亿元,增幅达37.3%,其他商业银行10亿元,而且政策性也提供2亿多元的信贷支持,极大地扶持了内蒙古煤炭业的发展,并有效地缓解了2007—2008年全国煤炭需求紧张的局面。同时,在石油及天然气、再生能源等方面的信贷支持也在逐步加大,2006年中资金融机构提供了15.11亿元的信贷支持,2008年提供了18.12亿元。

2.债券类金融产品使用现状

受全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影响,内蒙古债券市场发展更为缓慢。截至2008年,符合发行债券的国有及大型企业多达100多家,其中上市公司A股20家,但发行债权融资的上司公司只有5家,而能源类企业发行债券更少。2005年,北方电力公司发行企业债20亿元,成为自治区历史上最大的企业债券融资项目,而煤炭、天然气及石油等大型企业发行债券基本没有,上市企业寥寥无几,债券融资微不足道。能源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是造成内蒙古能源工业投资过度依赖于银行信贷的根本原因。

(二)股权类能源金融产品

依托于内蒙古资本市场的发展,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资源基地,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07年末,内蒙古生产总值达到6018.8亿元,5年内年均增长20%,生产总值增速连续6年居全国首位;人均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进入全国前列;凭借着丰富的煤炭、天然气、有色金属、乳、肉、绒毛等资源,初步形成了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十一五”期末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0%以上。但内蒙古企业上市的规模和数量未与经济发展相匹配,上市公司数量不升反降,从高峰期的24家减少到20家,先后有4家上市公司或被收购、借壳后迁出内蒙古。就能源类企业而言,截至2008年9月底,20家A股上市公司中,只有4家能源企业,占内蒙古全部上市公司的20%,筹集资金12.66亿元,占内蒙古全部上市公司筹资额的4.2%;B股只有伊泰B股一家,融资6756.2万美元。显然,内蒙古能源类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份额严重偏低,利用股票融资的能力较低,这与能源产业作为内蒙古优势产业极不相称。

(三)信托租赁类能源金融产品

内蒙古能源企业与信托业的结合相对较早,但规模较小,且主要集中在煤炭企业中,近几年拓展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发电及热力供应等方面。由于内蒙古自治区信托业发展的滞后性,其业务品种单一,资金规模偏小,在支持能源发展过程中只有信托贷款一种,而信托投资、委托贷款等主要信托业务基本没有。如在2007年的信托业务中,支持能源企业的资金只有66.9亿元,期限在1-3年,且主要是信托贷款,大部分来自于单一资金信托的建设银行“利得盈”。由此可见,内蒙古信托业务发展缓慢,产品单一,也制约了信托业在内蒙古优势产业中的发展和支持的力度,同时也说明内蒙古能源产业融资渠道的狭窄。

(四)基金类能源金融产品

从内蒙古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看,目前,正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包括北京市在内蒙古设立金融机构,参股城市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公司的改组工作,联合设立“稀土产业投资基金”和“生物工程发展基金”等。所有这些,虽然还没有形成规模,但也是内蒙古地区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方面的有益探索。就能源类基金而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正在推动内蒙古矿产资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这是国内第一支矿业投资基金,预计筹集资金规模100亿元人民币。基金组建以后,政府在欢迎战略投资者的同时,依然将保持对其绝对控股。设立矿产资源投资基金,将大力推进资源证券化,在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并推动其整体上市,如地矿集团、能源发电集团、西部天然气等,同时积极推进中小民营企业上市步伐。【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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