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 足以燎原——谈2003年资金信托业务的主流

发布时间:2019-08-24 19:00:15


2002年是信托公司翻开崭新一页的起点,《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和各地信托产品的热销,使投资者将目光逐渐投向信托公司和相推出的资金信托业务,以政府背景项目、房地产项目为依托的资金信托成为这一潮流的领头军。喝彩之余冷静思索,十几个信托产品明显的地域色彩、产品的同构性、运用渠道的单一性无不显示信托业在回归本业之初的不完善、不健全。随着信托人士的不断探索,信托产品的不断创新,信托市场的不断扩大,2003年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的发展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结合市场需求和信托公司的现状,简单谈一下2003年资金信托业务的主流方向。 一、 单一资金信托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办理的单一资金信托只能是委托人确定管理方式,即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与政策制订者的意图相符合,信托公司已开办的单一资金信托业务无不都是委托人事先规定信托资金的具体投向,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或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其大部分雷同于委托理财业务,创新空间不大,即委托人办理信托业务的出发点多是以资金的最大增值为目的,不同之处在于信托公司的资金运用范围广,可以涉足产业投资。随着上市公司一则则股份转让公告,信托公司频频参与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权投资显示,信托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国有股协议转让中的一股新生力量。但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信托财产独立性优势以及股权收购金额之大、出手次数之频,不排除有人利用信托特性完成资本运作的嫌疑。委托人不公开身份即可完成股权收购的信托优势,主导着信托公司利用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 二、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 相对于资金信托业务开办之初信托公司利用政府信用和基建项目树立品牌和诚信形象,2003年的资金信托业务将以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为主,依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充分发挥信托公司组合投资、经营方式灵活的特性,优化品种设计,进行产品创新。 固定项目收益的局限性决定信托公司只能从中收取一小部分佣金,相对于信托公司开发品种、筛选项目投入的成本来说,其收入微乎其微。且政府项目的减少、固定项目信托收益率的降低、信托公司谋求自身利益的出发点决定了信托公司开拓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市场,这也是委托人、信托公司双方互通互利,共同发展的利益所致(笔者所指的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涵盖信托公司指明资金运用方式,而无确定项目的资金信托)。天津北方信托的贷款资金信托计划、上海国投的债券投资组合资金信托计划、债券基金组合投资资金信托计划的相继推出,虽说不现往日的热销场面,但无疑将成为今年资金信托市场的主流和信托公司的又一盈利增长点。 三、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 确定的投资项目、可以预期的信托收益是确定管理方式集合资金信托的典型特征,也是信托公司树立品牌和打开市场知名度的主要业务。虽说给信托公司带来的收益有限,但对于没有开办资金信托业务或刚刚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来说,推出确定管理方式的集合资金信托是其步入信托市场的起点和必经之路。同时,通过管理信托财产总额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也促使信托公司在今后的几年会陆续推出相类似的信托产品,以此占领和巩固市场。 如果说2002年是信托公司回归主业、探索前进的起点,那么2003年则是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角逐市场、超越创新的冲刺阶段。虽然还存在着资金信托业务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信托公司产品创新和控制风险能力有待加强、信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高和知识断层等阻力,相信伴随着信托市场的巩固扩大、信托公司经营方式的创新,资金信托业务这把星星之火将为信托公司照明前进的方向和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