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送达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18 23:57:15


  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就是送达,那么刑事送达主体有哪些?刑事送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送达的特征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送达主体有哪些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

  二、刑事送达的法律规定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应受送达人;应受送达人不在,可以由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以上称直接送达。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可以依法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即由送达人邀请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签名。

  三、送达的特征

  1、。,,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

  2、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

  3、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反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各类通知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传票、调解书、支付令等。送达其他文件不能叫送达。

  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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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