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草原”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2003]105号

发布时间:2020-11-17 05:09:15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2003年6月6日《关于“华西草原”组合商标标识是否构成侵犯“草原”牌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请示》 (内工商商标字[2003]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9类水泥商品上的“草原”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是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注册号为第710661号,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根据你局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认为,乌海市卡布其西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水泥商品上使用的“华西草原”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与第710661号注册商标近似,其行为属予《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述商标侵权行为。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