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通知工商标字[2002]第233号
发布时间:2020-05-31 22:23:15
工商标字[2002]第233号
我国是尼斯联盟的成员国,《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已经尼斯联盟第十八次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修改,形成第八版《国际分类》。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我国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八版《国际分类》。
,现予以公布。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专题
- 关于“槟榔”等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2003)60号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卷烟商标管理的通知二00三年一月七日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擅自将他人知名餐饮服务特有的装饰、装修风格作相同或近似使用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工商公字[2003]第85号
- 关于商标代理行政审批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03]第55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侵权商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工商标字[2003]第99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保护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徽记的通知商标综(2003)138号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奥林匹克数学》一书使用“奥林匹克”字样的函商标函(2003)50号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二OO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