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09-19 17:08:15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的著作权遭受侵犯,起诉,著作权侵权问题出现后,很多人因为错过著作权诉讼时效,所以必须要在时效之内进行著作权诉讼。那么,著作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著作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对于著作权诉讼时效,:

  “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进行著作权诉讼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著作权诉讼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

  二、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如下:

  (一)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著作权诉讼的材料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二)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1、在著作权诉讼中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著作权诉讼的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2、在著作权诉讼中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著作权诉讼的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3、在著作权诉讼中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著作权诉讼的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三)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在著作权诉讼中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 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著作权诉讼的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只要著作权诉讼的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著作权诉讼中侵权行为的存在。

  

  作为著作权诉讼的原告,: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

  (五)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起诉前的措施

  作为著作权诉讼的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著作权诉讼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著作权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六)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立案、准备开庭

  (七)著作权诉讼的流程包括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著作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

  以上就是关于著作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相关内容。著作权诉讼的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开始算起;同时当事人进行著作权诉讼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诉讼,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寻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曹小静)